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隆政办发〔2016〕138 号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区深化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为切实加强全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隆阳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刘 萍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罗晓丹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施崇姜 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陈 舰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文学 区教育局局长
成 员:彭 锐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杨 凡 区人社局医保中心主任
李 蓉 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股长
张丽山 区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杨凡兼任办公室主任,彭锐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有关股室负责人及各中、小学校长中抽调。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全区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研究制定改革工作的具体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拟定改革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督促检查各项改革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