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
严治成等二十八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隆政发〔2018〕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党组字〔2017〕153号文件通知,经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严治成 免去隆阳区监察局副局长;
赵有涛 免去隆阳区监察局副局长;
王彦芳 免去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字连程 任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李兴国 任隆阳区民政局副局长;
周海波 免去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挂职);
陈立文 免去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主任;
马 琳 免去隆阳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沈亚萍 任隆阳区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燕华 免去隆阳区审计局副局长;
习晓雪 任隆阳区旅游发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董金花 免去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兼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
陈德华 任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兼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
何泽玲 任隆阳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张 霆 免去隆阳区人民政府金融办主任;
李园园 免去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王 阳 免去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晓梅 任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陆耀禧 任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 聪 免去隆阳区监察局派出第一监察分局局长;
付 勇 免去隆阳区监察局派出第二监察分局局长;
杨景波 免去隆阳区监察局派出第三监察分局局长;
刘先富 免去隆阳区监察局派出第四监察分局局长;
董建丽 免去隆阳区监察局派出第五监察分局局长;
杨 立 免去隆阳区监察局派出永昌街道监察分局局长;
杨卓燃 免去隆阳区监察局派出青华街道监察分局局长;
余文杰 免去隆阳区监察局派出九隆街道监察分局局长;
李 燕 免去隆阳区监察局派出河图街道监察分局局长。
隆阳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