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务公文 >> 正文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一季度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及建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20 11:09:43  浏览:   字体: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一季度规模

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及建库工作的通知

隆政办发〔20189

 

区直有关单位:

为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完成我区全年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的目标,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一季度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及建库工作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项目开工

一季度预计可开工项目35项(详见附件1),区级挂钩责任单位11个,其中:1月底前预计开工项目11项,2月底前预计可开工项目13项,3月底前预计可开工项目11项。各责任单位务必要认真分析制约项目开工的具体原因,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安排专人负责落实,确保项目在计划时间内开工建设。

二、切实做好项目建库工作

一季度预计可建库项目41项(详见附件2),区级挂钩责任单位14个,其中:210日前预计建库17项,310日前预计建库24项。为确保投资项目及时建库纳入统计,各责任单位要主动对接区统计局,分别于25日、310日前将项目建库材料报送至统计局,区统计局要认真做好业务指导,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备齐建库所需举证材料,按时完成上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挂钩职责,定期深入项目建设一线,协调解决制约项目开工及建库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已开工发生投资的项目,务必在第一时间与区统计局对接建库入统事项,杜绝已完成投资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建库入统的情况发生。由于投资统计制度改革,项目总投资在500万元—5000万元的项目要采用财务支出法报数入统,此类项目要按要求收集财务支出凭证,确保完成投资如数入统。未列入一季度计划内的项目一旦达到条件,要尽快开工、建库。对挂钩的市属项目,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与市级单位汇报对接,跟踪项目推进情况,主动收集入库举证材料,不得因职级差异推诿、弱化对接工作。

(二)强化业务指导。区发展改革局、区统计局、各责任单位要协同配合,创新开展项目投资统计建库工作。区统计局要积极与上级统计部门做好工作对接,建库审核后的信息要及时反馈,当月得到上级审核通过的项目,要确保当月上报数据,实现应统尽统。

(三)强化监督检查。区政府督查室要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工作的部门进行严肃通报。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入库统计和开工的,项目责任部门要出具书面情况说明,经区级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区政府督查室备查。

 

附件:1. 隆阳区2018年一季度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计划表      

2. 隆阳区2018年一季度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库计划表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