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5·10舆情”、“6·15”舆情惨痛教训,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旅游市场秩序整治22条措施、市人民政府33条措施及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隆阳区高度重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6月22日组织隆阳辖区内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召开了旅游市场整治专题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宋光兴在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要点)及保山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强调:一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旅游市场监管,及时安排部署工作,强化跟踪问效,主动担当作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把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加大执法处罚,依法顶格从重从快处罚。按照“依法依规、从重从快、顶格处理、上限处罚”的原则,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种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主动向社会曝光,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论是旅游社、企业、购物店还是导游、导购、驾驶员等,要“依上限从重从严从快”并轨处罚。三是抓实“四个一律”整治措施和市场退出机制,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始终坚持对旅行社、导游、购物店、旅游客运的“四个一律”整治措施,凡有投诉的,依职权对旅行社一律停业整改,导游一律停团处理,购物场所一律停业整改,旅游车辆及驾驶人员一律停运处理。同时,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旅行社、旅游购物企业、导游,要通过吊销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导游证,让其退出旅游市场。完善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机制,确保“黑名单”能够发挥实际惩戒作用,对严重失信责任主体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对主体责任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四是强化警示教育和宣传引导。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查办力度,特别是紧盯低价游和购物,查处一批重案要案,将典型案件做成“铁案”;加强对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游客理性消费、文明出游,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有效规范和净化旅游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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