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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80618006
标    题 保袖东路噪音以及污水
姓    名 黄先生
发件IP 39.128.214.*
写信时间 2018年06月18日
信件内容 本人已于2018.0612向环保局咨询,环保局说此事已经由保山市综合执法局处理,又于20180615向执法局咨询,至今还未有回复处理,事件主因是,保袖东路永昌兰苑小区临进高速路,高速路出口,噪音太大,晚上的时候,保袖东路这条路没有限速,小车时速经常很高,噪音主要来自这两方面,已经影响到了正常生活,希望人民政府能够为永昌兰苑小区处理下,永昌兰苑小区最高那几栋楼的小区垃圾桶都是在进门出,垃圾桶也是烂的,有人丢有水的垃圾,就会流出来,大太阳的时候,特别特别臭,垃圾桶也向物业反应过,但是无人处理。这次转交保山市人民政府,实属无奈之举。谢谢!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黄先生,您好。针对您的留言,区人民政府及时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垃圾桶流出污水问题

6月23日上午9时,区执法局工作人员到永昌兰苑小区进行调查核实,经了解,小区内摆放的垃圾收集容器为勾臂箱,属小区物业购置,有部分勾臂箱密封性差,导致污水流淌。垃圾收集清运属北控滨南(重庆)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负责。区执法局对小区物业发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整改,把原三天冲洗一次勾臂箱改为每天冲洗一次,对不密封的勾臂箱进行密封处理,并求要北控滨南(重庆)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按时清运,杜绝垃圾堆积。

 

 

二、噪音问题

道路的限速是由公路设计部门根据相关标准来确定,不属于交警职责范围,其次,根据《云南省公路测速取证设备设置使用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六项的规定:除城市快速路外,不得在其它城市道路设置固定测速取证设备。保岫东路属于城市道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能在该路设置固定测速取证设备。

处理对象 隆阳区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18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