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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80510001
标    题 变更购房合同
姓    名
发件IP 182.247.95.*
写信时间 2018年05月10日
信件内容 我想咨询一下:本人和妻子有一套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的,现在正在还贷款,房产证未办理,只有购房合同抵押,现在想把购房合同变更成一个人,需要到那些部门办理,并且需要些什么?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针对您的留言,区人民政府及时责成区住建局进行了处理,现回复如下:网友询问如何变更购房合同姓名,如果在隆阳区购买了商品房,建议房屋买受人先和开发商协商是否同意变更合同,如果开发商同意变更合同,则房屋买受人先还清购房贷款再到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之后开发商和房屋买受人持《商品房购销合同》、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撤销合同协议、付款发票(收据)共同到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产权股申请撤销合同备案,撤销备案后房屋买受人即可与开发商从新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                    

 

处理对象 隆阳区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18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