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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80502007
标    题 老年活动室
姓    名
发件IP 210.73.34.*
写信时间 2018年05月2日
信件内容 老年活动室是属于政府项目,还是村里自费修建;如果是政府项目,那是任何行政村都享有还是有什么指标要求。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针对您的留言,区人民政府及时责成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进行了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未实施过老年活动室项目,也没有相关指标要求。建议咨询相关职能部门。

二、我局目前正在实施浦发银行滇西边境片区扶贫基金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结合扶贫工作及组织部门村民活动室建设要求,目前实施的子项目共有632个,基本覆盖了所有行政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中规模较大的自然村。要求是建档立卡贫困村、200人以上或10名党员以上的村民小组、异地扶贫安置点都必须建盖活动室。活动室建设规模根据人口数确定:村 (社区)常住人口>2000人,房屋建筑面≥300平方米;1000人常住人口≤2000人,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常住人口<1000人,房屋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0平方米。

三、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村民活动室)建成投入使用后,全部免费对外开放。同时可根据需要,为老年人的文化活动提供必要的免费服务。

处理对象 隆阳区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18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