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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80612005
标    题 医师初级职称评聘
姓    名 左自雄
邮    箱 15208713217@139.com
发件IP 112.115.195.*
写信时间 2018年06月12日
信件内容 2017年11月6日云南省卫计委杨洋主任签发了2017年的执业医师资格证;我想咨询是2018年如何才能评聘医师初级职称,每年是区人社局组织还是单位自己组织,我们需要怎样才能参加评聘,需要什么材料,每年固定时间开始评还是全年都可以申请评聘?向单位申请?还是需要什么材料?谢谢!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左自雄,您好。针对您的留言,区人民政府及时责成区卫计局进行了处理,现回复如下:

您于2018年6月12日反映,2018年如何才能评聘医师初级职称?每年如何组织?何时组织?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按照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2018年全国卫生专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2018年1月4日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发了《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20183),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按期完成了组织报名、资格初审工作。

按照《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卫生专业技术初级职称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2018〕—43)内容,医师职称认定具体规定:(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新参加工作已取得医师资格证并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的人员,医师聘用时间从转正的次月开始计算;转正后取得医师资格证并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的人员,医师聘用时间从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的时间开始计算。(二)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参加工作后取得本科学历且已享受本科学历工资的人员,聘医师可不进行职称认定,否则需进行职称认定。(三)专科毕业生。取得医师资格证并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后,需到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进行职称认定、变更合同、调整工资,医师聘用时间从享受工资时间开始计算。

每年5月前后,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下发通知,统一组织开展初级职称认定工作。

处理对象 隆阳区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18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