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2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1-12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呈现“五升”特点,即: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烧毁面积同比上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待持续深化。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1—12月事故情况
1.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5起,与上年同期57起相比,上升14%;死亡25人(说明:11月通报数据中,上报国家安监总局事故直报系统死亡人数37人,保山市安监局核销12人),与上年同期21人相比,上升19%;受伤26人,与上年同期24人相比,上升8.3%;直接经济损失184.1152万元,与上年同期64.9557万元相比,上升183.4%;烧毁面积3939.1平方米,与上年同期2124.9平方米相比,上升85.4%。
各行业的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分为:
(1)道路交通事故23起,与上年同期19起相比,上升21%;死亡23人,与上年同期19人相比,上升21%;受伤26人,与上年同期23人相比,上升13.1%;直接经济损失30.95万元,与上年同期18.77万元相比,上升64.9%。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3起,死亡14人,受伤5人。
(2)火灾事故40起,与上年同期36起相比,上升11.1%;死亡0人(上年同期0人);受伤0人(上年同期0人);直接经济损失153.1652万元,与上年同期46.1857万元相比,上升231.6%;烧毁面积3939.1平方米,与上年同期2124.9平方米相比,上升85.4%。
(3)工矿企业2起,与上年同期2起相比,持平;死亡2人,与上年同期2人相比,持平。
2.较大及以上事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3.各类事故分行业情况表(附后)
(二)控制指标事故情况
项目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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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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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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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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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商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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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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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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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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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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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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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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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指标暂时未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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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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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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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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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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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特点
(一)各类事故指标同比上升明显。1—12月份,全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标呈现“五升”特点,即: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烧毁面积同比上升。
(二)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烧毁面积同比大幅上升,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三)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与上年持平。
三、工作建议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以党的十九大习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为指引,做好安全文化宣传,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制,抓住“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一核心目标,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全面持续深入推进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行业“全覆盖”、责任再落实、隐患严整改;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商贸物流、非煤矿山和工业企业、食品卫生、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特种设备、消防、旅游、油气管道和城市燃气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切实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