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0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1-10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呈现“五升”特点,即: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烧毁面积同比上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待持续深化。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1—10月事故情况
1.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3起,与上年同期62起相比,上升17.7%;死亡37人,与上年同期27人相比,上升37%;受伤26人,与上年同期21人相比,上升23.8%;直接经济损失126.928万元,与上年同期26.1624万元相比,上升385%;烧毁面积2923.1平方米,与上年同期1959.9平方米相比,上升491%。
各行业的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分为:
(1)道路交通事故39起,与上年同期30起相比,上升30%;死亡36人,与上年同期27人相比,上升33.3%;受伤26人,与上年同期20人相比,上升30%;直接经济损失30.95万元,与上年同期16.97万元相比,上升82.4%。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3起,死亡14人,受伤5人。
(2)火灾事故34起,与上年同期32起相比,上升6.3%;死亡1人(上年同期0人);受伤0人(上年同期0人);直接经济损失95.978万元,与上年同期9.1924万元相比,上升944%;烧毁面积2923.1平方米,与上年同期1959.9平方米相比,上升49.1%。
(3)工矿企业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较大及以上事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3.各类事故分行业情况表(附后)
(二)控制指标事故情况
项目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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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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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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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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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商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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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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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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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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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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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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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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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指标暂时未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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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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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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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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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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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特点
(一)各类事故指标同比上升明显。1—10月份,全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标呈现“五升”特点,即: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烧毁面积同比上升。
(二)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烧毁面积同比大幅上升,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三)工矿企业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建议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以党的十九大习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为指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制,抓住“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一核心目标,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全面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行业“全覆盖”、责任再落实、隐患严整改;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商贸物流、非煤矿山和工业企业、食品卫生、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特种设备、消防、旅游、油气管道和城市燃气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切实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