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安全监管局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
及2018年工作思路
在市安监局关心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正确领导下,隆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强化领导,突出重点,严格监管,狠抓落实,强力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现将2017年1至9月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1至9月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2017年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未下达隆阳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2017年1至9月,全区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7起,与上年同期52起相比,上升28.8%;死亡35人,与上年同期22人相比,上升59.1%;受伤26人,与上年同期17人相比,上升52.9%;直接经济损失120.87万元,与上年同期20.6091万元相比,上升486%;烧毁面积1984.9平方米,与上年同期805.9平方米相比,上升146%。各行业的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分为:道路交通事故37起,与上年同期23起相比,上升60.9%;死亡34人,与上年同期22人相比,上升54.5%;受伤26人,与上年同期17人相比,上升52.9%;直接经济损失30.75万元,与上年同期13.8万元相比,上升122.8%。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3起,死亡14人,受伤5人。火灾事故30起,与上年同期29起相比,上升3.4%;死亡1人(上年同期0人);受伤0人(上年同期0人);直接经济损失91.13万元,与上年同期6.8091万元相比,上升1238%;烧毁面积1984.9平方米,与上年同期805.9平方米相比,上升146%。工矿企业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总体上看,1至9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呈现“五升”特点,即: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烧毁面积同比上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待持续深化。
二、2017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
为完成2017年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任务,区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联席会议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截至10月底,全区212座矿山中,改造升级类矿山完成32座,占任务数的35.6%;淘汰关闭类矿山完成81座,占任务数的92%;整合重组类矿山已达成初步协议矿山26座,占任务数的92.9%。
(二)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
为贯彻落实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项部署和要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隆阳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隆政办发〔2017〕64号),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细化治理内容、工作措施及分工,成立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与各相关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各乡镇(街道)、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隐患清理排查,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全过程管控,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统筹推进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推进各项工作。
(三)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年初加大两节期间辖区内烟花爆竹企业专项检查,着重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储藏、燃放等环节进行安全检查,共检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20户,查出一般隐患20条,整改率达100%,没收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27件。开展了3家危险品运输企业危险品运输车辆监督检查,两节期间未发生任何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四)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我局积极安排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以企业自检自查、部门专项检查和政府综合督查的方式,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强化部门联动和监测预警。针对汛期安全工作的特点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工作,联合各职能部门共出动车辆200多台次,人员600多人次,发现隐患375条,发放《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告知书》227份、《汛期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127份,做到了检查到位,不留死角。
(五)扎实开展安全月宣传活动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我局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16日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在保岫广场举办“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30多家单位和企业参加启动仪式并参展宣传,共设咨询台20个,展出展板70余块,宣传页和宣传手册等近万份,租用LED大型显示器全天候循环播放安全生产音像制品及事故案例,接受宣传人数达8000多人。
(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7月以来,我局牵头全面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共组织检查督查组330个,检查企业1128户,惩治违法典型行为554项,查出一般隐患2560项、已整改2521项,整改率98.5%;责令停业整顿企业1户、暂扣吊销执照2个、关闭取缔2家、行政处罚罚款47.33万元;落实上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3个,明确责任单位,加强监管力度;落实上报重点监管监控的危险区域、危险源37个,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管控,确保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2018年发展环境条件分析
(一)安全生产事故指标控制压力大。目前,隆阳区正处于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棚户区改造、综合管廊、“五网”建设、“园中园”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加重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和严峻性,生产经营活动总量加大,事故指标控制难度较大。
(二)企业基础薄弱,责任落实难。我区企业规模小、散、乱问题突出,基层基础薄弱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现象依然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不严格,用工不规范,使用临时工、季节工现象普遍,持证率低、劳动技能不足,“三违”等现象时有发生。全区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大多数由于企业安全管理薄弱,“三违”造成。
(三)思想认识不高,监管存差距。乡镇(街道)和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在落实政府属地监督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时没有完全落实到位,重签订、轻落实,重形式、轻内容,重考核、轻管理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致使一些监管措施办法不能真正落实。加之乡镇(街道)、部门无专业人员、专职安监员少,兼职多,安监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仅凭经验干工作,基层监管存在失位、缺位现象。
(四)安全监管与行政匹配矛盾突出。一是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当艰巨。我局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有600余户且分布较散,多位于山区,监管难度较大。二是安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现有安监人员偏老龄化,因各项工作抽调在外人员较多,业务人员不足,与繁重的监管任务不适应,工作一直超负荷运转。三是安全投入不足、安全保障滞后。隐患整治、职业危害预防、监管队伍建设、应急保障建设、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投入资金不够充足,公车改革后行政执法和应急保障车辆缺失,对安全生产执法和事故应急救援带来极大影响。四是安全生产责任奖惩机制不完善,重“惩”轻“奖”,缺乏对安监人员的奖励和晋升机制,难以调动工作积极性。
四、2018年工作思路
(一)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是时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民生大事来抓,站在讲政治、顾全局和谋发展的高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做到守土有责,敢于担当,严格监管,强化依法治理,为隆阳跨越发展提供安全保障。二是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再落实。进一步加强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的领导,按照“五级五覆盖”的要求,持续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按照“三个必须”要求,促进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健全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制度,全面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严肃安全生产执法。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监管执法和督促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消除安全隐患为切入点,大幅度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二)深入贯彻落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
10月份,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云发〔2017〕22号)。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改革意见,我区将在市级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后制定我区贯彻落实措施,进一步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构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在监督管理体制和监管执法体制上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和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努力健全完善机构、充实骨干人员,切实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三)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按照省安委会工作部署,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将延长至明年3月底。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当前至明年“两会”时期内我区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时段特点,持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贯彻“依法治安”,切实做到坚决依法取缔一切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规范一切合法生产经营单位,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产生重大群死群伤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产整顿。切实查找一批事故隐患,整改一批事故隐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进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从源头上治理和以制度做保证,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坚决制止各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抓紧落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
根据省、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要求,2017我区需完成全部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任务。从目前进展情况来看,改造升级类矿山任务完成比率较低,有待进一步抓紧推进。下一步,区安监局将牵头发挥区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着力督促改造升级类矿山的工作落实,继续对淘汰关闭类矿山、整合重组类矿山未完成部分开展后续扫尾工作,争取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部任务。
五、具体措施
(一)厘清安全生产责任,推进责任落实明细化。一是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五级五覆盖”的要求,持续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在安全发展理念、重大决策部署、干部考核任用、重大隐患治理等重大问题上履行职责。二是厘清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科学合理划定区、乡综合监管和各行业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三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围绕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五落实五到位”制度,综合运用行政执法、问责约谈、“黑名单”管理等手段,督促企业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
(二)积极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意见。积极探索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着力破解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是今后安全生产领域的重中之重。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工作,区安监局作为牵头部门将在明晰安全监管责任边界、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健全安全监管执法体系等方面深入调研,结合隆阳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我区贯彻落实措施,切实推动全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三)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一是抓实自检自查。督促企业积极对标对表开展自检自查,严格落实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等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二是抓实督查检查。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责任与部门督查相结合,继续按照制度不变、方式不变、措施不变、力度不减,多层级、不间断、多频次开展督查检查。三是抓实监管执法。严格依法依规强化现场执法查处,对在督查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五个一批”“四个一律”要求,对号入座,逐一提出处理意见,依法依规下达执法文书,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四是抓实隐患整改。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督促企业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销号。限期没有完成整改的,要责令企业停工、停产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纳入联合惩戒严重失信企业名录。
(四)采取有效手段加速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一是督促具备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工作进度。二是严格验收程序,对规模不达标、现场安全隐患未整改的一律不予验收。三是加快行政审批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四是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程序完成淘汰关闭矿山关闭工作,全力确保关闭矿山按期关闭,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已关闭非煤矿山“死灰复燃”。五是做好矿山的恢复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好水土防范,消除安全和生态环境隐患。
隆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