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云府办明电〔2017〕36号)及《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查方案》(云安办〔2017〕45号)文件要求,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近期先后对我区有关部门、乡镇及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并就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反馈,要求我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责任单位和隐患整改期限,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定隐患整改具体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消除各项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在下一步工作中,全区各级各部门将认真做到举一反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以隐患整改为工作重点,强化隐患整改闭环管理,严格执行“五个一批”,“四个一律”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