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7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1-7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呈现“五升”特点,即: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烧毁面积同比上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待持续深化。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1—7月事故情况
1.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7起,与上年同期41起相比,上升39%;死亡28人,与上年同期16人相比,上升75%;受伤19人,与上年同期13人相比,上升46%;直接经济损失88.88万元,与上年同期17.19万元相比,上升417%;烧毁面积1766.2平方米,与上年同期658.9平方米相比,上升168%。
各行业的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分为:
(1)道路交通事故31起,与上年同期18起相比,上升72%;死亡27人,与上年同期16人相比,上升69%;受伤19人,与上年同期13人相比,上升46%;直接经济损失27.14万元,与上年同期12.35万元相比,上升120%。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1起,死亡12人,受伤5人。
(2)火灾事故26起,与上年同期23起相比,上升13%;死亡1人(上年同期0人);受伤0人(上年同期0人);直接经济损失62.75万元,与上年同期4.84万元相比,上升1196%;烧毁面积1766.2平方米,与上年同期658.9平方米相比,上升168%。
(3)工矿企业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较大及以上事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3.各类事故分行业情况表(附后)
(二)控制指标事故情况
项目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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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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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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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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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商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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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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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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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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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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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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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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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指标暂时未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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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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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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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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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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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特点
(一)各类事故指标同比上升明显。1—7月份,全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标呈现“五升”特点,即: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烧毁面积同比上升。
(二)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烧毁面积同比大幅上升,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三)工矿企业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部分企业复产复工后用工量大,新入职员工没有经过安全培训,安全技能不足,安全意识不够,容易引发事故。
三、工作建议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分析本辖区、本单位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形势,特别是在人员少、工作量多的情况下,要全面部署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度方案,明确责任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好自检自查自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抓好汛期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持续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继续深化“打非治违”工作,突出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重点领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切实加强对企业新进员工的教育培训,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