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全区经济发展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管理,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隆阳区人民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的区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目录》《隆阳区区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并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规范区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项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内容
区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项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审批部门、行政许可需提供的要件名称、中介服务事项名称、中介服务事项设定依据、中介服务事项类别、中介服务实施机构、中介服务机构行业主管部门、中介服务事项收费情况、中介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救济途径及备注等。其中:行政许可项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备注是指申请人是否可以通过其它途径获取行政许可审批时所需的受理要件材料等情况说明,如:部分审批受理要件可以由申请人自行编制,验资报告可以由银行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等。
二、严格执行政府部门行政许可项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区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项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区级政府部门不得擅自变更和增加中介服务事项,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许可项目审批的受理条件;在清单中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对各类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同等对待,对申请人已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服务事项,不得再委托同一机构开展该事项的技术性审查;在清单中保留的必须由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或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中介机构承担的中介服务,有关部门应在清单公布之日起30日内公布本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有关中介机构目录清单、资质资格条件以及获取资质资格的方式和途径等有关信息。本次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外,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区安全监管局、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区民宗局、区侨办等7个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无需申请人提供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材料和服务。
三、加强政府部门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
区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项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完善政府部门行政许可项目中介服务清单。区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项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调整,由审批部门提出,经区编办审核后报区政府审定。
四、强化社会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区行政许可项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清单的运行和落实进行监督。隆阳区机构编制办公室联系电话:0875—2161102;监督电话:0875—2160129;通信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8号,邮编:67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