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文件
瓦政发〔2018〕145号
中共瓦房彝族苗族乡委员会 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瓦房乡2018年脱贫攻坚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各部门、区直部门各派驻机构:
《瓦房乡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瓦房彝族苗族乡委员会
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18年2月8日
瓦房乡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为全力打赢2018年脱贫攻坚战,确保瓦房乡各项脱贫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结合瓦房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总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区脱贫攻坚重大部署,以脱贫攻坚统揽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实施,整合资源力量、强化工作措施,聚焦贫困村、瞄准贫困人口、补齐退出短板,按照抓重点、促全面、保脱贫的基本思路,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集全民之智,举全乡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脱真贫、真脱贫,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历史任务。
二、工作目标
围绕“脱贫攻坚完成年”目标,早谋划、早安排、早落实,通过2018年奋力攻坚,全面落实乡、村职责和乡直行业部门责任,确保2018年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全面达标,年底6200人以上贫困人口、7个未脱贫贫困村全面达到脱贫退出标准,综合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贫困村、贫困户退出
2018年1月31日前,乡党委、政府认真对照贫困村退出10条标准、贫困户退出7条标准,精准查找出脱贫退出存在问题,把各项指标和要求分解到村(社区);2018年2月15日前,各村(社区)、各行业部门同步开展调研、讨论,对标对表找差距、补短板、补缺项,高标准编制年度脱贫退出计划,明确工作措施,确保年底6200人以上贫困人口、7个未脱贫贫困村全面达到脱贫退出标准。
责任领导:董云飞
直接责任人:各挂村领导、工作队员、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牵头单位:乡扶贫办
责任主体:乡直各单位、各村(社区)
(二)易地扶贫搬迁
2018年1月15日前,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301户1452人搬迁入住,2018年3月25日前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并通过验收。住房开工率、住房竣工率、累计入住率、超标住房整改率、协议签订率、补助资金发放率、产业覆盖率、旧房拆除率、搬迁精准率、住房建设资金补助率十项考核指标达到100%标准。
责任领导:黄加斌
直接责任人:各挂点领导、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牵头单位:乡扶贫办
责任主体:涉及易地扶贫搬迁的各村(社区)
(三)农村危房改造
2018年2月6日已排查好瓦房乡剩余四类对象危房数量为1464户(扣除2017年的210户危改任务数后)。其中C级932户,D级529户,无房户3户;其中建档立卡户1321户,其他三类对象143户。按上级主管部门初步计划,瓦房乡剩余“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必须于2018年中全部改造。计划6月30日前完成所有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12月31日前完成其余三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
责任领导:黄加斌
直接责任人:董瑞志
牵头单位:乡危改办
责任主体:各村(社区)
(四)产业扶贫
1. 就业培训。2018年6月底前在各村(社区)开展劳动力就业培训,以10个贫困村为重点,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2100人次,引导性培训800人次,通过劳务输出、引导就近就业,自主择业,到12月底,基本实现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家中至少有1人就业,务工收入稳定增长,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或巩固脱贫成效。
责任领导:杨毕娇
直接责任人:李光海、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牵头单位:乡社保中心
责任主体:各村(社区)
2. 种植业。结合各村(社区)优势主导产业,长短结合、规模适度、集中连片推进,抢抓时节促农产增收。种植楤木2000亩,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移栽完成,加强技术指导。计划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新植蚕桑2350亩,做好开槽移栽技术指导,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采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运行模式,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化经营方式,通过入股分红、劳务收入等手段,带动贫困户脱贫。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林果、苗木、中草药等产业,开发冬季农业。2018年2月底前完成2450亩核桃提质增效项目,涉及水沟洼、浪戛;完成4500亩低效率核桃扶壮改造项目,涉及白龙井、大陷坝、党西、梅兰山、水沟洼、瓦河6个;同时,完成2018年项目申报工作,逐步解决部分低产核桃树挂果迟、品质差、产量低、经济效益不高的问题。
责任领导:董云飞(农业)、王瑞华(林业)
直接责任人:曹琪(农业)、郭胜乾(林业)
牵头单位:乡农科站、乡林业站
责任主体:各村(社区)
3. 畜牧业。(1)全面推进现代化、规模化、生态化养殖;(2)着力提升防检员专业素质,提高动物疫病防控水平,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加大动物产品及动物药品、饲料的监管力度,保证动物产品质量安全;(3)大力推进产业脱贫攻坚;(4)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5)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6)加大科技培训力度。时间安排:根据《隆阳区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实施办法》(隆办发〔2015〕76)文件精神及扶持政策,1月底前对桂花、麦庄、喜坪等村的集中养殖项目进行摸底调查,争取扶贫资金支持优先实施3个试点村养殖项目,同时做好其它村(社区)项目入库工作,确定实施项目类别、规模、资金概算等。2月15日前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与区直部门做好申报项目对接工作;3月至5月实施已申报成功获批的项目,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制定圈舍建设、良种引进的方案,按照方案实施项目;6月对已完成的项目进行验收,以备上级部门的检查。形成以政府引导、大户带动、贫困户参与的扶贫模式,实现有产业发展能力的贫困户脱贫,年均增收3500元以上。
责任领导:董云飞
直接责任人:朱加良
牵头单位:乡畜牧兽医工作站
责任主体:各村(社区)
4. 专业合作社。5月30日前陆续完善目前党东、瓦河、徐掌3个合作社相关手续,并完成剩余16个村(社区)19个产业合作社的组建,确保各村(社区)发展产业的贫困户全部加入合作社,特别是10个贫困村,并完善相关资料台账。
责任领导:董云飞
直接责任人:常瑞姗、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牵头单位:乡农科站
责任主体:各村(社区)
5. 电商服务。以瓦房乡电子商务服务站为中心,辐射1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建立电子商务服务点。4月30日以前全部建成微商城,5月30日以前全部投入运营。
责任领导:杨毕娇
直接责任人:武正洪
牵头单位:乡文化服务中心
责任主体:党东村、水沟洼村、瓦河村、浪戛村、白龙井社区、徐掌村、大陷坝村、干塘村、巴戛村、保和村
(五)基础设施
1. 活动场所建设。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52个浦发扶贫基金综合文化室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确保所有贫困村有活动场所,实现200人以上或党员10人以上的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全覆盖。并配足配齐相应设施设备,确保有活动室,有农家书屋,有球场或其他体育活动设施。
责任领导:董云飞
直接责任人:杨为钦、武正洪
牵头单位:乡组织办、乡文化服务中心
责任主体:各村(社区)
2. 饮水保障。2018年3月底前完成瓦房村小横沟防渗支砌1.56公里;4月底前完成保和村田新沟防渗支砌1.5公里;6月底前完成浦发扶贫基金项目7个易地搬迁点饮水工程和瓦房集镇、徐掌片区供水项目,完成党东村、瓦河村、水沟洼村、大陷坝村、浪戛村、巴戛村、干塘村、保和村、油房村、党西村、水源村、桂花村笋批洼等国开行及区水务局人畜饮水改造提升工程。完成所有贫困村饮水水质监测,确保贫困村水质达标,所有退出贫困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有保障。
责任领导:黄加斌
直接责任人:杨久弘、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牵头单位:乡水利工作站
责任主体:各村(社区)
3. 电力保障。2018年3月底完成瓦房集镇10kV农网改造升级工程;5月底完成35kV瓦房变电站10kV出线工程;7月底完成汶上至瓦房35kV输电线路架设工程;8月底完成35kV瓦房变电站投运工作;贫困村所辖自然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380V动力电已完成全覆盖。
责任领导:董云飞
直接责任人:李晓斌
牵头单位:西山供电所
责任主体:各村(社区)
4. 道路交通。瓦房乡乡到村委会道路硬化率已达100%,3月底完成沙瓦线至瓦河村委会道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6月底完成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国开行等村组道路硬化项目30.18公里、生命安全防护工程42.8公里、村内路硬化16.23公里。
责任领导:王瑞华、董云飞
直接责任人:段宇晨、尹如周、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牵头单位:乡公路管理所、乡扶贫办
责任主体:各村(社区)
5. 广电通讯
(1) 3月底完成对全乡贫困户广播电视信号接收全面摸底,5月底前完成与广电公司的对接,进行设备更新和系统升级,6月15日前再次摸底确定有无遗漏。
责任领导:杨毕娇
直接责任人:武正洪、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牵头单位:乡文化服务中心
责任主体:各村(社区)
(2) 3月31日前对贫困村光纤宽带网络覆盖进一步查缺补漏;6月30日前完成贫困村光纤宽带网络覆盖提升。
责任领导:董云飞
直接责任人:贫困村(社区)书记、主任
责任主体:党东村、水沟洼村、瓦河村、浪戛村、白龙井社区、徐掌村、大陷坝村、干塘村、巴戛村、保和村
(六)教育保障
1. 加强控辍保学重要意义宣传,3月15日前利用新学年开学之际,召开家长会,对家长进行宣传,国家政府的各项资金补助政策,做好控辍保学劝返等工作。并统计返校学生人数,对未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及时了解情况,组织家访,进行劝导和宣传教育,做好家访记录,确保初中毛入学率达99%以上,初中辍学率控制在1.8%以下,小学巩固率达99.5%以上,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6%以下。
2. 摸清贫困学生底数,做好帮扶工作,杜绝因贫辍学现象发生。和扶贫办保持联系,确保动态调整后,人数准确。资金及时发到学生手中。当年退出贫困户适龄青少年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情况,初中毕业后不因贫困影响继续接受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教育,高中毕业后不因贫困影响继续接受大学或高等职业教育。抓住职业教育东西协作机遇,组织动员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贫困家庭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实现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教育100%覆盖。
3. 全面筛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在校子女享受教育扶贫的底数,对未享受教育扶贫政策的,在2月底前100%补齐。利用学籍系统中的在校生,与扶贫系统中的数据进行筛查,摸清动态调整后的人数。
4. 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浦发扶贫基金浪戛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杨毕娇
直接责任人:杨辉、王子典
牵头单位:瓦房中学、瓦房中心校
责任主体:各村(社区)
(七)健康保障
1. 结合乡村医生已签约的25991人,继续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后续工作,2018年底前彻底完成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061人进行健康情况进行摸排,争取每位贫困人员得到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的后续服务,对检查出疾病的贫困户每月进行一次随访,及时了解病情变化,及时更新信息。各村卫生室负责本地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基本信息摸排及随访工作。卫生院将《贫困家庭成员诊治情况明细表》按时上报区卫计局。今年10月底前对贫困人员完成后续签约,即一年一签,且2017年未签约的8033人保证全部完成签约,对2486名慢性病患者实行规范化管理,完成随访工作,定期体检。继续增加大集中救治管理,管理数达到50人并完成建档工作。
2. 加强健康扶贫信息动态管理,继续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的筛查,按要求及时、准确录入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并与扶贫国办系统数据一致。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保障“五重保障”措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
3. 2018年6月底前完成浦发扶贫基金项目中15个村(社区)村卫生室建设并投入使用。
责任领导:杨毕娇
直接责任人:董金顺、李光海、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牵头单位:乡卫生院、乡合管办
责任主体:各村(社区)
(八)金融扶贫
落实好金融支持扶贫开发相关政策,组织用好“5万元(含)以下,3年期限,免抵押、免担保、免利息”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政策,积极争取扶贫小额信贷1500万元,及时发放用于产业发展,补齐产业发展资金短板。
责任领导:黄加斌
直接责任人:刘左、邓德江
牵头单位:乡财政所、乡扶贫办
责任主体:各村(社区)
(九)养老保障
继续做好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养老保险代缴工作,2018年确保贫困户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100%参加养老保险。
责任领导:杨毕娇
直接责任人:李光海、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牵头单位:乡合管办
责任主体:各村(社区)
(十)政策兜底保障
组织人员,对全乡贫困户兜底对象进行筛查(兜底对象主要指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全乡贫困户兜底对象的筛查,对符合兜底对象的贫困家庭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全覆盖;把兜底对象家庭情况与脱贫退出标准做对照,逐户分析贫困情况,通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发放临时救助的措施,确保贫困兜底户收入达到退出标准(3500元/人以上)。
责任领导:杨毕娇
直接责任人:史玉莲、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牵头单位:乡民政办
责任主体:各村(社区)
(十一)集体经济收入
积极探索“股份合作型”“产业带动型”“集镇拉动型”“有偿服务型”等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充分发挥20万元发展村集体经济奖励资金的作用,切实改变简单入股的方式,紧密结合产业扶贫,积极谋划、选准项目,组织实施,2月28日前各贫困村摸清楚各村在壮大集体经济方面存在短板,实施项目后不能产生效益的原因,并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来研究如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收入,把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报乡农经站。积极向上争取产业扶贫资金来扶持本村壮大集体经济建设,发展集体经济必须有可持续性的发展潜力,确保2018年12月底前7个未脱贫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并持续稳定。
责任领导:邱艳青
直接责任人:常瑞姗,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牵头单位:乡组织部、乡农经站
责任主体:各村(社区)
(十二)资金监管
每月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一次自检自查,做到每个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合规。配合好上级的季度检查,及时提供相关档案资料。对上级下达的扶贫资金及时组织拨付,避免形成资金滞留。扶贫资金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公开。
责任领导:黄加斌
直接责任人:刘左、项目实施站所负责人
牵头单位:乡财政所
责任主体:项目实施站所室
(十三)群众满意度
2018年3月初开始组织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各村(社区)村民会议、党员会议、村(社区)民主生活会、挂包帮入户、培训等多种途径,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不断提升群众的认可度、满意度。
责任领导:邱艳青
直接责任人:杨为钦,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牵头单位:乡宣传办
责任主体:各村(社区)、全体挂包领导、干部
(十四)档案痕迹管理
2018年2月28日前,组织挂村档案管理业务人员、各村业务人员进行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业务能力。按照《云南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细则》、《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规范全市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指导、检查乡、村、行业部门档案的收集、归档、管理。
责任领导:董云飞、黄加斌
直接责任人:各挂村领导、干部、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牵头单位:乡扶贫办
责任主体:乡直各单位、各村(社区)、全体挂包领导、干部
四、工作要求
(一)建强基层组织,凝聚工作合力。精准脱贫工作,重点在基层,各村(社区)必须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解放思想,突破陈旧观念和固化思维,提高干部思想认识,理清发展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对广大贫困群众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对兜底扶贫对象的心理关爱,破除“等、靠、要”懒惰思想,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早日实现脱贫致富目标。
(二)完善机制体制,增强服务支持。坚持以脱贫攻坚
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脱贫攻坚项目工程为载体,全面
夯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通过深入贫困村、贫困户家中,实
地开展调研,促进脱贫项目落地。同时,引导贫困群众革陋
习、树新风,增强自身“造血”能力,提高整体素质。各村(社区)要大力宣传精准脱贫攻坚相关政策,使脱贫攻坚工作家喻户晓、人尽皆知,着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查调度,提高脱贫成效。未脱贫出列的贫困村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乡人大主席及扶贫分管领导每人挂包1个村(书记挂干塘村,乡长挂巴戛村,主席挂大陷坝村),全面负责所挂包村的脱贫达标退出工作。2018年2月底开始,乡纪委将对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年度计划在村(社区)、户的工作推动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做到重大工作节点定期督查,其他时间不定期抽查,实现督查常态化。督查结果与年底考核及评先评优挂钩。
(四)加强目标考核,严格监督问责。乡政府将把脱贫攻坚工作并列为年度工作目标和扶贫工作目标督查重点,严格进行考核,对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同时,考核结果将作为综合评价两委班子工作业绩、评先选优、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五)勇于担当,勠力同心奔小康。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2018年脱贫攻坚的艰巨性、紧迫性、重要性,树牢“四个意识”,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村(社区)、乡直部门要相互沟通协调,遇到问题,主要领导之间要直接主动沟通,敢于担当,不推诿扯皮,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不折不扣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主送: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
抄送:云南交通投资建设集体有限公司、市中医院、市第二
人民医院、区政协办公室、区扶贫办、南方航空护林保山站、区住建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旅游局
瓦房彝族苗族乡党政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