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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辛街乡委员会 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街乡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766-9-30/2018-0225016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辛街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7-09-25 15:59:03
文号 主题词

中共辛街乡委员会 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街乡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各中心站所:

《辛街乡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各中心站所要从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各党支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一把手”要加强对各环节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一线指挥”;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既要当好“牵头人”,又要当好“责任人”。乡纪委要积极履行好监督责任,主动协助和督促党委抓好本地区本部门“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

二、要推进专项整治制度化常态化。一是建立专项整治工作

机制。自 2018 年起,全区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由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各中心站所结合实际确定,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于每年 月 25 日、11 月 15 目前报乡纪委;党政主要领导每半年听取一次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二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乡纪委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的专项纪律检查,分层、分级、分类梳理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反“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问题线索清单,形成监督检查专题报告,逐级汇总上报;会同各主责部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度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会,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分析研究专项纪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重大问题,形成书面报告于 11 月 15 日前报上级乡纪委。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各主责部门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分口把关、梳理汇总、跟踪督办的原则予以处理。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各主责部门要在 个工作日内启动调查工作,10 个工作日内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建议,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移送乡纪委。乡纪委要第一时间启动调查程序,认真调查核实有关问题线索,对违规违纪的,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各中心站所要按时上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由乡纪委汇总后及时向乡党委、政府书面专题报告,年底汇总报告全年工作情况。

中共辛街乡委员会

     辛街乡人民政府

2017925

  隆阳区辛街乡党政办             2017925日印发    

辛街乡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保山市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保办发〔201747 号)和《隆阳区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隆办发〔201785 号)文件的部署要求,辛街乡党委、政府决定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全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乡镇(街道)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村(社区)干部。

 二、整治重点和任务分工 

(一)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

重点整治领导干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者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以暗示、授意、指定、强令等方式,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城乡规划管理活动、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等影响工程建设正常开展或者干扰正常监管、检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行为。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主责部门:村规办

责任单位:财政所、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胡家中学、实验中学、中心校、卫生院、各村社区

(二)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

重点整治领导干部违反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利用职权向有关部门、单位或者人员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干预插手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审批事项,破坏土地市场秩序,给国家、集体利益造成较大损失,造成土地管理政策法规不落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定不执行,非经法定程序审批土地,非法压低地价招商,非法批准占用土地,非法批准征收土地,征地补偿制度不落实等。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主责部门:国土所 

责任单位:村规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三)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重点整治领导干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者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有关人员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要求其违反规定审批或者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影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给党和国家、人民利益、公共财产以及国有、民营等各种所有制企业造成较大损失;探矿权采矿权市场体系够健全;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不够规范等。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主责部门:国土所 

责任单位:安监站、农业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四)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

重点整治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管理使用监督中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套取、骗取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的问题。违反规定改变扶贫救灾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违反扶贫救灾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程序。社保基金收入不按规定入账,隐瞒、截留、坐支、转移社会保险缴费收入;不严格执行社保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将社保基金用于对外投资、经商办企业、自行或者委托放贷、参与房

地产交易、弥补行政经费和平衡财政预算,以及为企业贷款担保、抵押等。

1. 严禁违规使用扶贫资金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主责部门:扶贫办 

责任单位:财政所、统计站、各村社区

2. 严禁违规使用救灾资金 

牵头领导:朱春亮

主责部门:民政办 

责任单位:财政所、计生办、卫生院、统计站、各村社区

3. 严禁违规使用社保资金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主责部门:劳动保障所

责任单位:财政所、卫生院、计生办、各村社区

(五)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

重点整治领导干部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

下属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以及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或者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主责部门:乡纪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

(六)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

重点整治领导干部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利用职权在干

部选拔任用上搞指定提拔、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突击提拔、带病提拔或者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任人唯亲,甚至进行权钱交易;部分党员干部热衷于拉关系、跑路子、要位子,搞感情投资、物质投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继续整治“三超两乱” (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领导职务名称)问题。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主责部门:组织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辖区内各单位

(七)整治“为官不为” 、不会担当、不敢担当的问题

重点整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手握公权不为公,占着位子不干事,在其位不谋其政,只想当官不想干事,不愿担责;“怕”字当头,怕担风险,能拖就拖,能推就推,该抓的不抓,该管的不管;对政策和业务知识学习钻研少,岗位职责认识不清,履职不到位,由“不知”导致“不会”,结果“不敢”;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干事;缺乏担当的激情,热衷于当“老好人”“和事佬”;精神状态萎靡、工作作风漂浮,工作得过且过,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主责部门:组织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辖区内各单位

(八)整治干部作风不实、部分干部玩风浓、遵章守纪不严的问题

重点整治玩风较浓、精神状态不佳,将公款吃喝转移到僻静场所;打着交流感情、热情好客的幌子,玩牌赌酒;玩心太重,上班时间打麻将、玩扑克;参与赌博;工作纪律涣散、在编不在岗、迟到早退、串岗脱岗,工作时间从事上网、炒股、购物、玩游戏等与工作职责无关的活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不能严格要求自己,乱猜测、乱议论,随意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有事不请假、不报告,自由散漫、我行我素,目无组织、目无纪律,不讲规矩;大局意识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主责部门:乡纪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 

(九)整治干部服务意识不强、事难办、效率低的问题

重点整治接待群众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推诿扯皮甚至百般刁难,“官不大权不小,惹不起躲不了”的“科所恶”现象;工作消极应对,办事看心情、看利益、看对象,率性而为;主动服务意识不强,该依法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工作能拖则拖,推一推、动一动,不推则不动;在行政服务方面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牵头领导:分管领导 

主责部门:党政办 

责任单位:便民服务大厅窗口部门、财政所、派出所、林业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三、实施步骤 

全乡新一轮“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从 2017 年 月上旬开始,为期一个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月 15 目前完成) 。辛街乡辖区内各部门、各村社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要结合《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深入开展“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511 )部署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抓紧制定本单位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认真对照“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并签订“六个严禁”个人承诺书。各单位的自检自查报告领导干部的“六个严禁”个人承诺书要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一并于 月 15 日前报乡纪委办公室存档备查,其他二级部门领导干部的个人承诺书经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后报乡纪委办存档备查。各主责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主动对号入座,迅速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并结合行业特点,把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敢于动真碰硬,主动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责任单位既要积极配合好全乡新一轮专项整治,又要主动开展好本部门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和整改工作,推动专项整治落到实处。 (二)集中整治,全面推进(月 20 日前完成) 。辖区内各部门、各村社区要把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的问题列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党内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对于发现的问题,要从具体事情入手,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整改,属于落实不力的问题,要通过挂牌督办、责令整改、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加强跟踪问效,做到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对于难点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迎难而上,确保突出问题有效整治到位。 (三)总结评估,建章立制(月 25 日前完成) 。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各村社区要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签字背书”制度。各相关单位特别是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责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健全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纪委、监委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加强监督检查,对不依法办事、不履职尽责等行为,要严肃查处、严格问责。要强化制度执行力,提高各级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维护制度权威。全乡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主责部门要对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和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总结评估,认真汇总工作情况,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于 月 25 日前报乡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2877012,邮箱:xinjiexiangjiwei@163.com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和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是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和乡党委的部署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重治党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作出部署,在规定时间内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乡纪委及各村监委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问题导向

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直面问题不回避,解决问题不手软,坚持自检自查与立行立改相结合,坚持明察暗访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坚持解决问题与推动工作相结合,结合各专项整治的特点、内容、要求,善于抓住重点、扭住关键,敢于破难题、除顽疾,着力解决“六个严禁”和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突出问题和顽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严肃工作纪律

全乡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敷衍塞责、落实效果不好的,对问题整改不重视、走过场、不到位的,对存在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有责不究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各单位有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 ×××(单位)开展“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专项整 治工作自检自查报告(格式) 

2. 隆阳区严格遵守“六个严禁”纪律要求个人承诺书 

附件 

 

×××(单位)开展“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专项整 治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格式)

 

一、单位对照检查情况 .........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 

三、整改措施及工作打算 

 

附件 

 

隆阳区严格遵守“六个严禁”纪律要求 个人承诺书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深入开展“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511 号)要求,为严格遵守“六个严禁”各项纪律要求,本人承诺:(一)绝不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二)绝不违规插手土地征用;(三)绝不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四)绝不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五)绝不收受“红包”;(六)绝不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 

 

承诺人所在单位(盖章): 

 

承诺人: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