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水务局2016年小型水源工程PPP项目
进入采购招标社会资本阶段
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发改农经〔2015〕488号)有关规定,为加快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促进我区水利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创新,助推PPP项目落地,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及配合下,我局完成了隆阳区长岭岗、邱家河及甫家3座小(一)型水库新建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的《实施方案》、《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及《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并经隆阳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拟招募出资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负责保山市隆阳区长岭岗水库、邱家河水库、甫家水库新建工程PPP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目前该项目已在各大网站发布招标公告,项目开工在即,标志着我区水利PPP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水利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