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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山市新华肥皂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等16家社会组织拟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的公告
索引号 01525695-7-17_E/2018-0408001 公开目录 社会组织信息
发布机构 隆阳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18-04-08 09:45:46
文号 主题词

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0号)第十一条规定,登记管理机关拟将截止2017年底“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名单附后),对拟将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的社会组织有异议的,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书面提交申辩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保山市隆阳区民政局,逾期将视为无异议。

提交材料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股(保山市隆阳区隆阳路永昌文化园1号民政局五楼)

联系电话:2229157 

附: 2017年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16年年度工作报告社会组织名单

保山市隆阳区民政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