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电梯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特种设备,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全国范围内,电梯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媒体重点聚焦,因此,国家高度重视电梯安全管理工作,2015年至2017年连续开展了为期三年的“电梯安全监管整治攻坚战”,使全国电梯安全形势有了明显好转。
近5年,我市城镇化进程飞速发展,电梯每年以25%左右速度递增,截止2017年,全市电梯拥有量已接近3000台,使用单位492户,在用数2737台,占全市特种设备总数的45.6%,其中住宅电梯数量最多,共1745台,占在用电梯总数的64%,在住宅电梯中,公租房、廉租房、棚改安置房比例较大(占住宅电梯36%),通过近三年的“电梯安全监管整治攻坚战”,全市电梯使用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在老问题得到解决的同时,新问题又不断涌现,特别是我市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公租房、廉租房住宅电梯量大面广,产权不清,安全管理跟不上,入住人员安全意识淡漠,违章操作现象时有发生,维修保养责任落实不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乘坐人伤亡事故,可能激化社会矛盾,甚至引发群体事件。
市政府领导在视察红花一期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时,发现住户用袋装水泥挡住门装卸装修材料,反映出电梯日常管理比较薄弱,违章操作现象突出,引起领导的高度重视,指示质监部门进行调研,并代市政府起草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各方安全责任,加强监管,确保不发生电梯事故。
二、文件主要内容
电梯使用环节的安全,主要靠落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维保单位维保责任、监管部门的监督责任、使用者的正确操作等来保障。因此本文以《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为依据,以相关单位的职责为主线,结合监督管理中遇到的需要明确和解决的问题,提出管理要求,落实安全责任。文件共分五个部分,具体解读如下:
(一)明确职责,落实部门责任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上,要加强领导,建立协调机制,落实部门职责,解决重大问题,确保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有机构管、有人具体负责抓。同时按照管行业要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质监、安监、住建、教育、卫生、工信、旅游以及检验检测等部门和机构的工作职责,把部门和行业电梯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二)明确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该部分重点是界定电梯使用单位、明确电梯使用单位承担的主体责任和电梯维保单位安全责任。
1.明确电梯的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将电梯使用管理职责赋予了电梯使用单位,电梯使用单位承担电梯安全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所以,电梯使用单位是谁非常重要,必须明确,在住宅电梯上,存在使用单位不明确,职责不清的情况,本条明确界定了谁是电梯使用单位,以便电梯有安全责任主体。
2.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电梯安全与否,关键在使用单位的日常管理。本条依据国家规定,结合我市电梯使用实际,对电梯使用单位提出了11项电梯使用管理要求,是对法律法规要求的具体化,每项要求都有法可依。
3.电梯维保单位责任。《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所维保电梯的安全负责。《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对电梯维修保养做了明确规定。但我市本地维保单位仅1户,20多户都为外地甚至省外单位,维保资质、维保质量较难控制。因此,结合实际,我们提出了告知制度、制定电梯维保方案和计划、重视高故障率电梯的专门检查与维修等,主要针对平时维护保养薄弱环节提出,有利益监管和维保责任落实。
(三)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档案
电梯安全技术档案,是电梯生产、使用合法合规的证明。电梯没有技术档案,就像人没有身份证一样,无法正常使用。目前我市部分住宅电梯档案管理十分混乱,有的甚至遗失,还有的被电梯安装单位、物管公司作为解决经济纠纷的筹码,严重影响了电梯使用安全,因此对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保管做了具体的规定。
(四)强化安全监管,消除事故隐患
加强电梯安全监管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以及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该项工作永远在路上。本文提出了继续开展电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和加强电梯维护保养安全质量的监督抽查,针对的是我市电梯安全目前存在的问题,只有通过强化安全检查,才能发现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不履职或者其他违法行为,从而纠正,以保障电梯安全。
(五)加强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电梯的正确操作、使用和遇到故障被困时的自我保护,直接关系乘客的生命安全,而我市相当一部分公租房、廉租房、棚改安置房,入住群体多为农民,不会正确使用电梯、甚至违章操作的问题比较突出,因此文件强调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加强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电梯使用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