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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隆阳区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相关事项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685-0-03_B/2016-0627001 公开目录 公共服务信息
发布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6-06-22 16:45:29
文号 主题词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按照省、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有关规定和《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6〕19号)部署和要求,区投资审批网上中介超市(以下简称网上中介超市)即将建成运行。为规范网上中介超市运行管理,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抓好中介机构入驻工作

中介机构入驻网上中介超市实行动态管理。中介机构在自愿的前提下,可随时申请入驻。区直行业主管部门要持续宣传引导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入驻网上中介超市。区委编办、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要严格按照程序,及时对申请入驻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备案,为中介机构入驻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实现中介机构入驻工作常态化。

二、科学编制中介服务选取计划

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要认真对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6〕19号)中投资审批中介服务项目41个资质类型,按季度逐项梳理本单位(包括下属单位)计划选取的中介服务项目,科学编制公开选取计划,并于每季度末10日前填写《隆阳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取中介服务项目计划表》(见附件)报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16年第三季度的选取计划于2016年6月20日前报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汇总形成中介服务项目先期储备库,为下一步公开选取中介机构做好准备。

三、精心组织中介服务公开选取工作

自2016年7月1日起,全区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选取网上中介超市入驻范围内的中介服务,除依法招标采购外,必须全部进入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公开选取中介服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是选取单位向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提出申请,确定报名截止时间、选取时间和方式。二是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发布公告,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网上报名。三是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组织选取单位按网上中介超市运行规则公开选取中介机构。

四、加强中介服务监督管理

区直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建立完善举报投诉机制,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要制定严格的运行规则、监督管理制度,确保网上中介超市公平、公正、公开、规范、高效运行。要全面实行中介服务星级评价和中介服务机构信用档案记录、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向社会公开中介服务机构的有关业务信息,并将信用记录信息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要建立惩戒和淘汰机制,对服务效率低、质量差、乱收费和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的中介服务机构,要公开曝光,违规情况严重的依规纳入“黑名单”,报上级有关部门清退出网上中介超市。

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和区审计局等部门要适时开展网上中介超市运行管理的专项监督检查,对不按照规定进入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服务机构、违规受理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违规支付中介服务费用、故意阻扰或限制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入驻网上中介超市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隆阳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取中介服务项目计划表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

附件

  隆阳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取中介服务项目计划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选取中介  服务名称

中介机构资质要求

计划选取时间

中介服务预算金额(万元)

选取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建设项目简介

说明:1.选取方式是指随机抽取或网上竞价+随机抽取的竞争方式;

2.建设项目简介是指该项目相关情况的简要介绍,如:建设地点、投资额度、业主单位等内容。

联系人:李 媛 联系电话:2193000 传真:2231859 邮箱:253795932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