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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六类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发布日期:2017-08-03 10:09:08  浏览:   字体:   作者:人社局 段银飞  来源:隆阳新闻网  打印正文

 

  保山市社会保险补贴从7月份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在保山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六类就业困难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类社会保险可获得最高2280元每人每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六类就业困难人员包括:“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人员(简称“4050”人员);连续失业满一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和年度高校毕业生;以上五类人员需同时缴纳过失业保险方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最后一类人员为残疾人无需缴纳失业保险即可享受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办理程序:社保补贴以先缴后补为原则,首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人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票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当地人社部门就业中心审核是否属补贴范围;属补贴范围的领取相关表格,再到社区和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劳保部门办理就业情况证明;最后带齐相关证件到当地人社部门就业中心办理即可。  

  社会保险补贴年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言外之意,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如果显示已经享受过3年或5年社保补贴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的年龄为准),将不再继续享受社保补贴;对本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对小微企业的社保补贴:为鼓励小微企业招用年度高校毕业生,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对招用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亦可享受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