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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三个“严”切实抓好演出市场监管
发布日期:2018-06-12 15:34:58  浏览:   字体:   作者:文广体局 杜筱楠  来源:隆阳新闻  打印正文

  2018年以来,隆阳区各类演出活动日益增多。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演出秩序,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营造文明、健康、生动、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区文广局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对各类经营性演出活动的审批和现场监管,确保了全区演出市场的安全繁荣。

  严把审批准入。一是严格执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对已经按照要求在文化部门备案的营业性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在申请举办演出活动时,仔细查验参演演出团体和演员的合法资质证明,对演出节目进行认真审查、核准。二是严把审批关口。凡是涉及国外演员以及港澳台地区演员的演出,应当在演出日期20日前,报请国家文化部或省文化厅批准,并对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和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进行实地检查、勘验,督促演出场所负责人和演出活动负责人确实落实安全措施,做到细化工作、责任到人,确保演出的常规安全和政治安全。

  严控演出现场。在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监管中,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至少安排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到达演出场地,现场监督检查整场演出的内容、流程,严格审查申报情况与演出实际是否相符、演出内容是否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情况,做到每场有人在,时时有监督。

  严格日常巡查。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不断完善辖区演出市场日常巡查制度,通过向市民广泛宣传“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不断强化社会监督力量,重点加强对歌舞娱乐、酒店、酒吧等场所举行的营业性演出活动监管,尤其是加强对涉外演出活动的监管,凡证照不齐、手续不全的演出团体一律不予审批和备案。同时,组织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参加执法培训,取得行政执法资质,进一步加强了乡镇一级的文化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了农村演出市场,特别是乡镇集市演出、民俗活动等监管力度,确保无淫秽色情、封建迷信、凶杀暴力、媚俗低俗及煽动国家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等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内容,保障了演出市场的安全、健康、有序。

 

文章录入:周应果 责任编辑:张玉祥